判決依法合理 彰顯法治精神
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山東社團總會會長 朱新勝
香港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」19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,此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件,45名反中亂港分子涉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。危害國家安全在任何國家都屬重罪,今次審判法官獨立專業,判刑於法有據,判決總體適宜,充分彰顯了香港法治精神。
在審理過程中,法官不僅考慮了被告在案件中的角色、作用,還考慮到不同背景、意圖、認罪態度等,適用了不同的量刑起點,既維護了國家安全,也體現了罪責刑相統一原則,展現了香港司法的專業嚴謹。
法庭認定戴耀廷等人的行為構成了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,指控得到了充分的證據支援。判決結果表明,香港法治不容挑戰,任何企圖顛覆國家政權、破壞香港社會穩定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。
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、貿易中心,商業是香港的核心,商業的發展需要穩定的環境。「攬炒」是砸所有香港市民的飯碗,民主也不應犧牲、侵犯他人的利益。在香港法治體系下,香港居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,包括言論自由、結社自由等,這些權利和自由並不是絕對的,它們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。香港社會包容、尊重不同的理念和聲音,但這一切的前提是不危害國家安全、不破壞社會穩定、不傷害全體市民的生計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任何人都不能打著民主旗號從事違法行為。
如今的香港已進入全新歷史發展階段。社會各界應當和特區政府同心協力,集中力量拼經濟、拼發展,積極改革自身,融入國家發展大局,為香港尋找新的增長點,為發展注入新動力,推動香港社會和法治繼續發展進步,為全體市民謀取幸福的未來。